【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深度观察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 ,案审

  据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

  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中 ,被告人李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具有法定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积极退赃,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龙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应依法惩处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 。